內容標示制度:數據橫評 · 用家意見 · 消委會解讀 · 公開價目整理 · 贊助內容 —— 每篇文章話你知結論點嚟 更新:2026-09-08

有薪病假2026|四個條件+五分四糧計法:請少於四日點解冇津貼

攻略 撰文:SAMMY 發布: 最後更新: 瀏覽: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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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為獨立整理,本站無任何贊助或聯盟連結。內容整理自《僱傭條例》(第 57 章)的公開規定與勞工處公開資料,並以公開整理作交叉核對;本文屬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意見,個別爭議應向勞工處查詢或尋求法律意見。

    有薪病假2026|四個條件+五分四糧計法:請少於四日點解冇津貼


    結論先講
    有薪病假要同時滿足四個條件:連續性合約、連續放取四天或以上、有效醫生證明、已累積足夠日數;津貼為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
    最多人誤會的一點是:法例並沒有規定「請一日病假就有一日全薪」。按《僱傭條例》,疾病津貼只在連續病假達四天或以上時才須支付,金額為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,即俗稱的「五分四糧」。放一至三天病假,即使有醫生紙,法例上僱主亦毋須支付疾病津貼,除非僱傭合約訂明優於法例的安排。另一個 2026 年的重要變化是:按公開整理,政府已於 2026 年起以「468」規定取代舊有的「418」連續性合約定義,兼職與散工的受保範圍因而擴闊。
    請一兩日病假冇五分四糧,呢點好多人到出糧先發現

    四個條件:缺一不可

    按《僱傭條例》,僱員要獲發疾病津貼,須同時符合以下四項。第一,按連續性合約受僱。按公開整理,舊有的「418」定義為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、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;政府自 2026 年起以「468」規定取代,即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,並在該星期及其緊接過去三星期組成的四星期期間,總工時達 68 小時或以上,即屬連續性合約受僱。

    第二,病假須連續四天或以上。公開整理特別提醒,若連續病假少於四天,或雖多於四天但扣除法定有薪休息日後少於四天,均不符合領取疾病津貼的資格。第三,須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或到診證明書。第四,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。四項缺一不可,這也是實際上不少感冒、頭痛個案拿不到疾病津貼的原因——醫生一般不會為普通傷風開出連續四天病假。

    累積規則:每月 2 天與 4 天

    有薪病假是逐月累積的,不是年初一次過發放。按《僱傭條例》,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,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;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。整個受僱期內最多可累積 120 天。

    累積的病假分為兩類。按公開整理,第一類病假最多可累積 36 天,第二類則為其後的 84 天,兩者合共 120 天;兩類病假所需的病假證明要求不同,第二類一般須由醫院門診部或住院期間負責診治的醫生簽發。這個分類在長期病患或需要長期治療的情況下才會用上,但正因為少用,出事時最容易爭拗,值得預先知道。

    另一項值得知道的是中醫證明的效力:按公開整理,由香港註冊中醫簽發的醫生紙在勞工法例下同屬有效醫療證明,可用作申請第一類有薪病假;若動用第二類病假,則須由醫院門診部或住院期間負責診治的中醫簽發。

    五分四糧點計:計法與例子

   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,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(或病假首天,如病假多於一天)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;如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,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。

    關鍵在「每日平均工資」怎樣算。按公開整理,計算時並不包括休息日、法定假日、年假、病假、產假、侍產假、工傷病假,或在僱主同意下所放的假期——即這些日子與其對應的工資,均須在計算中剔除,這正是所謂「713 條例」的處理方式。

    公開整理提供的示例是這樣的:某僱員過去一年在同一公司賺取月薪 $30,000,扣除年假及法定假日後上班 300 天,期間放了 5 天有薪病假,其疾病津貼為 ($30,000 × 12) ÷ 300 × 4/5 × 5 = $4,800。此為公開整理的示例算法,實際個案的上班日數與工資組成各有不同,應按自身紀錄計算,或向勞工處查詢。

    幾個常見情況

    病假遇上公眾假期或法定假日怎麼計?按公開整理,須視乎該假日屬有薪還是無薪:若屬有薪(僱主照常發全薪),僱主毋須額外支付當天的疾病津貼;若該假日屬無薪,則可計入有薪病假累積天數,並按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支薪。

    試用期內可否領取?按公開整理,只要按連續性合約受僱、已在首月累積足夠日數,並放取連續四天或以上的病假並附有效醫生紙,即使處於試用期內,亦可依法獲發五分之四的疾病津貼。

    請病假會否被扣勤工獎?按公開整理,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如僱員按法例放取有薪病假,僱主不可因此扣除其勤工獎。至於工傷,則屬另一條法例:按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第 282 章),因工受傷或患職業病而需休工治療者,僱主須支付按「五分四」計算的病假津貼,與一般疾病津貼分屬不同制度,不應混為一談。

    先確認自己是否按連續性合約受僱(2026 年起適用「468」規定)。
    保留每次求診的醫生證明書正本,並留意是否註明連續病假日數。
    記錄自己已累積的有薪病假日數,留意第一類 36 天的界線。
    計算平均工資時,剔除休息日、法定假日、年假及各類法定假期。
    留意合約有沒有優於法例的安排(例如全薪病假或少於四天亦支薪)。
    如就計算或資格有爭議,向勞工處查詢並保留書面往來紀錄。

    需要提醒的是,以上為法例的最低標準,個別公司的僱傭合約可以訂明更佳條件,但不可低於法例。政策與規定亦可能修訂,本文所述的「468」規定按公開整理,實際定義與生效安排請以勞工處公布為準。相關內容可參考本站的個人免稅額整理香港郵費整理

    核對提示與時效聲明

    資料截至 2026-08-31。本文整理自《僱傭條例》公開規定與公開整理,不構成法律意見;條文詮釋與個別個案的處理,請以勞工處最新公布及專業意見為準。

    來源:《僱傭條例》(第 57 章)有關疾病津貼、連續性合約、有薪病假累積(首 12 個月每月 2 天、其後每月 4 天、上限 120 天)及第一類 36 天與第二類 84 天病假分類的公開規定;公開整理引述政府自 2026 年起以「468」取代「418」連續性合約定義;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第 282 章)工傷病假津貼的公開規定;Bowtie、FWD、Indeed、Workstem、cpjobs 等平台的公開整理與示例算法。全部於 2026-08-31 查閱。本文屬公開資料整理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
    有薪病假 FAQ

    請一日病假有冇五分四糧?

    一般沒有。按《僱傭條例》,疾病津貼須在病假連續四天或以上時才須支付;若連續病假少於四天,或扣除法定有薪休息日後少於四天,即使有醫生紙亦不符合資格,除非僱傭合約訂明優於法例的安排。

    有薪病假一年可以累積幾多日?

    按《僱傭條例》,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累積 2 天;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累積 4 天,整個受僱期最多可累積 120 天。當中第一類病假最多 36 天,其後屬第二類(84 天),兩類所需的醫療證明要求不同。

    五分四糧點計?

    疾病津貼每日款額為病假當天(或首天)前 12 個月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;受僱不足 12 個月則按較短期間計算。計算平均工資時須剔除休息日、法定假日、年假、病假、產假、侍產假及工傷病假等日子及其工資。

    中醫紙算唔算數?

    按公開整理,由香港註冊中醫簽發的醫生紙在勞工法例下同屬有效醫療證明,可用作申請第一類有薪病假;若動用第二類病假,則須由醫院門診部或住院期間負責診治的中醫簽發。實際要求以勞工處公布為準。

    試用期內可唔可以攞疾病津貼?

    可以。按公開整理,只要按連續性合約受僱、已累積足夠有薪病假日數,並放取連續四天或以上病假且附有效醫生紙,即使在試用期內亦可依法獲發五分之四疾病津貼;僱主亦不可因僱員按法例放取有薪病假而扣除勤工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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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MMY

    數據橫評、真實報價、有限實測、用家意見——結論點嚟,篇篇講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