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標示制度:數據橫評 · 用家意見 · 消委會解讀 · 公開價目整理 · 贊助內容 —— 每篇文章話你知結論點嚟 更新:2026-09-08

消委會電器投訴2026|每年逾2千宗:雪櫃個案拆解+《選擇》紙本將停

熱話 撰文:SANDRA 發布: 最後更新: 瀏覽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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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為獨立整理,本站無任何贊助或聯盟連結,與文內任何商戶並無利益關係。內容為消費者委員會第 598 期《選擇》月刊相關公開內容的結論級解讀與本站分析,本站沒有進行任何產品測試,亦不搬運報告原文或個案全文。

    消委會電器投訴2026|每年逾2千宗:雪櫃個案拆解+《選擇》紙本將停


    發生甚麼事,與你有何關係
    消委會每年接獲逾 2,000 宗電器產品投訴,涉及質素、送貨延誤、售後跟進以至跨境購物;第 598 期以電器交易為題,並附海關個案
    買電器不是付錢取貨那麼簡單。按公開報道,消委會每年接獲超過 2,000 宗關於電器產品的投訴,常見情況包括電器故障要求退貨但商戶沒有積極跟進、商戶未能兌現即日送貨承諾、以期票退款卻無法兌現等。關鍵在於這類交易往往涉及多方——零售商、代理商、安裝承辦商與保養服務提供者,出事時消費者第一個難題不是索償,而是搞不清該找誰。第 598 期同時載有香港海關提供的個案:有商戶雖已結業但仍收取消費者款項,最後被裁定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。
    買電器最易中伏嗰刻,唔係俾錢嗰陣,係出事之後搵唔到人

    投訴集中在哪幾類

    按公開報道整理,電器相關投訴涉及多個範疇:產品質素、送貨延誤、售後跟進,以至跨境購物爭議。當中反覆出現的情節包括:電器故障後要求退貨,但商戶沒有積極跟進;商戶未能實現即日送貨的承諾;以期票退款卻無法兌現。

    消委會公開的其中一宗個案相當典型:投訴人於 12 月 23 日在一間電器店以約 $4,200 購買雪櫃,翌日安裝後一直未能製冷,機身持續發出噪音,兩日後仍無改善。投訴人於 12 月 26 日到店反映,職員表示未遇過類似情況、建議再觀察;翌日仍未正常運作,投訴人再到店要求退貨退款,店方安排代理商維修人員於 12 月 30 日上門檢查,結果指有漏雪種情況。投訴人隨即攜檢查報告到店要求收回產品及退款,其後兩日多次到門店查詢,職員均表示需等待公司通知;期間致電代理商查詢,對方則表示需由零售商跟進,最終因沒有具體方案而向消委會求助。

    這宗個案的價值不在金額,而在於它把「多方分工不清」的問題具體化:零售商說要等公司通知,代理商說要找零售商,消費者夾在中間,手上明明已有維修人員的檢查報告。

    消委會給商戶的三點建議

    按公開報道,消委會就業界提出的建議包括三方面。其一,電器交易可能涉及零售商、代理商、安裝承辦商及保養服務提供者等多方,業界宜加強協調及溝通,清楚劃分不同情況下的分工,讓消費者知悉在不同情況下應聯絡哪一方,以免造成誤會及延誤。

    其二,訂立清晰的退款及換貨政策,並在交易前向消費者講解,以及在交易文件上列明有關條款,包括所需文件、程序及時間等,以提升透明度、減少爭議。其三,加強產品品質監控及售後跟進機制,並持續檢視產品及消費者意見,及早識別產品的可能潛在問題。

    這三點反過來讀,正好是消費者的自保清單:買之前問清誰負責售後、退款換貨條款有沒有寫在單據上、出事時的程序與時限如何。

    買電器之前:六個實際動作

    按公開報道整理的消費提示,購買前宜比較不同產品的功能、規格、尺寸及保用範圍,再按需要選擇合適型號;若電器需要技術人員安裝,應在購買前先了解基本安裝費用與額外收費項目及價格。部分電器可能需要預先「上門睇位」,消費者宜先查詢若睇位後發現電器不適用的取消或換貨安排,方付款交易——這一點尤其重要,因為訂金一旦付出,取消條款便由對方主導。

    買前比較功能、規格、尺寸與保用範圍,不要只比價錢。
    需要安裝的電器,先問基本安裝費與額外收費項目。
    需要「上門睇位」者,先問清睇位後不合適的取消或換貨安排,再付款。
    要求把退款及換貨條款、所需文件、程序與時間寫在交易文件上。
    問清售後由零售商、代理商還是安裝承辦商負責,並記下聯絡方法。
    保留收據、送貨單、檢查報告與所有書面往來,作為跟進憑證。

    保養期方面,消委會過往的公開意見值得一併記住:以收據顯示的購買日期作為保養期生效日,是業界多年來常見做法;但若送貨或安裝延誤,變相縮短了消費者原有的保養期,消委會認為保養期由送貨日起計屬消費者合理要求,零售及代理商應積極考慮及配合。此外,亦曾有個案涉及「延長保養計劃」的範圍理解不一,消委會認為零售商應主動向消費者清楚及全面解釋各項要點,包括主要條款及索償安排。相關的舊機處理與回收安排,可參考本站的電器回收整理棄置傢俬整理

    另一則值得記住的消息:《選擇》印刷版將於第 600 期結束

    對長期參考消委會資料的讀者而言,還有一項制度變動值得留意。按公開資料,消委會已於 2026 年 3 月 16 日宣布,將於同年 10 月推出最後一期、即第 600 期《選擇》印刷版,其後改由手機應用程式每周發放消費資訊。

    回顧一下背景:《選擇》月刊 1976 年 11 月創刊,每月 15 日出版,是本港唯一以產品測試為主題的雜誌;自 2025 年 1 月 2 日起,網上版已轉為免費閱覽,停止紙本販售與訂閱,並維持印刷少量紙本免費分發予不同機構。換言之,今次是由「少量紙本」走向「全面數碼加每周更新」。對消費者的實際影響有兩點:一是資訊頻率由每月變為每周,時效性提高;二是查閱方式改變,習慣拿紙本的長者可能需要協助適應。本站將按新安排調整跟進節奏。

    本文更新於 2026-08-31。如消委會就上述安排發出補充或更新,本站將於有公開資訊後跟進。

    來源:公開報道引述消費者委員會第 598 期《選擇》月刊有關電器投訴的內容(每年逾 2,000 宗電器產品投訴、投訴範疇、對業界的三點建議、消費者購買前提示、香港海關提供的商戶結業仍收款並被裁定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個案);消委會公開的第 598 期新聞稿頁(雪櫃投訴個案經過);消委會過往公開意見(保養期由送貨日起計的建議、延長保養計劃的解釋責任);公開資料引述消委會 2026 年 3 月 16 日宣布同年 10 月推出最後一期第 600 期印刷版並改由手機應用程式每周發放,以及《選擇》1976 年創刊、2025 年 1 月 2 日起網上版免費閱覽的沿革。全部於 2026-08-31 查閱。本文只引用結論級內容並附本站分析,未搬運報告原文或個案全文。

    買電器與投訴 FAQ

    電器出問題應該搵零售商定代理商?

    這正是消委會指出的核心問題。按公開報道,電器交易可能涉及零售商、代理商、安裝承辦商及保養服務提供者,消委會促請業界清楚劃分不同情況下的分工,讓消費者知道應聯絡哪一方。實際做法是在購買時就問清售後由誰負責,並記下聯絡方法。

    保養期由邊日開始計?

    業界多年來常見做法是以收據顯示的購買日期為生效日。但消委會的公開意見認為,若送貨或安裝延誤會變相縮短消費者原有的保養期,故保養期由送貨日起計屬消費者的合理要求,零售及代理商應積極考慮及配合。購買時可主動提出並要求寫明。

    需要上門睇位嘅電器要注意咩?

    按公開的消費提示,部分電器可能需要預先「上門睇位」,消費者宜先查詢若睇位後發現電器不適用的取消或換貨安排,再付款交易。另外,若電器需要技術人員安裝,應在購買前先了解基本安裝費用及額外收費項目與價格。

    《選擇》月刊仲有冇紙本?

    按公開資料,消委會已於 2026 年 3 月 16 日宣布,將於同年 10 月推出最後一期、即第 600 期《選擇》印刷版,其後改由手機應用程式每周發放消費資訊。網上版自 2025 年 1 月 2 日起已轉為免費閱覽。實際安排以消委會公布為準。
    SA
    SANDRA

    數據橫評、真實報價、有限實測、用家意見——結論點嚟,篇篇講清楚。